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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大学2024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14 点击:3566
    为适应学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选拔质量,现将我校2024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一、基本原则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坚持质量第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二、招生方式本方案中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指从国内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各专业只招收以脱产方式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学制为5年。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档案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三、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招收“直博生”的专业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详见附表。四、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申请者为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4.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6)项)。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6.符合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制定的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五、选拔流程(一)个人申请1、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规定时间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1)《深圳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3)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4)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5)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6)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①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④PETS5级合格证;⑤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7)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8)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9)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0)《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2、网上报名。申请者应根据《深圳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规定的申请程序,9月28日-10月20日期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招收直博生专业的志愿(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公布为准)。(二)学科点资格审查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三)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组成学科专家组根据学科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申请者所报考导师的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在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网站进行公示。(四)学科考核学科点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应提前通知考生,并对外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和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以及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此外,还应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招生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3.规范考核过程,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做好现场记录及成绩统计。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备查,研究生院/纪委认为必要时可派人旁听。4.2023年10月16日前,学科点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5.面试方式可选择网络远程面试或现场面试。面试可分批次进行,不同面试批次的考核标准应一致,同一面试批次的面试方式原则上应相同。(五)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学科考核材料及学科点推荐意见等。在各招生专业的直博生招生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如个别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未用完,学校收回后将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统筹使用。六、监督机制(一)信息公开。“直博生”招生方式,要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按照工作分工,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者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要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实施细则,及招生人数和参加考核的所有申请者的相关信息。最终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三)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监督电话:0755-2267116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E-mail: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七、其他说明1.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应依据本方案制定各学科相关实施细则,要求以本单位文件形式印发并于2023年9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招收“直博生”的博士生导师为通过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导,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只招收1名博士生,招生名额列入所在招生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直博生不计入博导所带研究生累计限额。3.“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履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4.“直博生”培养期间,如无法继续完成博士学业,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分流机制及“直博生”培养相关规定,可主动提出分流或按规定分流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5.本方案未尽事宜请遵照当年度博士招生章程执行。深圳大学研究生院2023年9月14日 附表:深圳大学2024年直博生拟招人数序号院系所名称专业代码录取专业名称拟招人数上限1经济学院020100理论经济学22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020100理论经济学23心理学院040200心理学14人文学院050100中国语言文学25数学科学学院070100数学16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070200物理学17080300光学工程58微纳光电子学研究院080300光学工程29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070300化学210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071000生物学111医学部071000生物学212077700生物医学工程513083100生物医学工程14107200生物医学工程15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416计算机与软件学院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17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18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1300建筑学119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081400土木工程3合计41
  • 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 时间:2023-09-14 点击:9554
    一、体检内容及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为:参加我校2024年推免生复试的学生。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10月20日(国庆假期放假,周六、日休息),上午8点至10点空腹进行体检(建议体检前一天保持休息良好、饮食清淡、不饮酒,晚上8点后不进食),当天下午4:30至5:30,领取化验单,签署体检表并盖章。2、体检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肝功2项、肾功2项、血常规。3、体检费用: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4、体检地址:深大总医院或国内三级甲等医院。二、体检流程(以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为例,即南山医院)1、到南山医院体检科领取《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检(招工调干),并在“贴照片处”贴上受检人一或二寸免冠近照(半年内近照);用正楷在体检表和化验单上填好体检者姓名、性别、年龄(请务必正楷书写)。2、体检当天空腹到体检科收费处缴费。3、缴费后先抽血、再前往各科(身高、血压测量处、内、外、眼、耳鼻喉科)进行相关检查(孕妇免做胸透检查,必须事先向放射医生申明),内、外科检查前需先测量身高、体重、血压。4、体检结束后,保管好体检报告,当天下午凭体检报告领取化验单后,由总检医生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及盖章。5.考生将已盖章的体检表即时交回各硕士点。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点击)。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9月8日
  • 深圳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时间:2023-09-14 点击:3471
    时间具体事项2023年10月20日前(具体时间由招生院[部]自主安排和通知考生)1、报考: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2、接收复试通知: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2023年10月20日前(具体时间由招生院[部]自主安排和通知考生)1.报到: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登录http://ehall.szu.edu.cn/yz/ybm报到,上传各类证件和材料:(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注册至当前学期),身份证上传正反面,学生证上传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2)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2.复试:根据各招生院(部)公布的各专业复试方案进行复试。3.体检:根据各招生院(部)安排和《深圳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进行体检。4.接收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接收待录取通知。2024年5月查收《硕士生调档函》:我校将向已接收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寄发《硕士生调档函》,届时请考生注意查收(查收地址为网报填报的地址),并按调档函要求及时将《现实表现》和人事档案等材料寄至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2024年6-7月查收录取通知书:我校将向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备注:1.体检地点:深圳大学总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途经深圳大学总医院公交车:B818路;M176路;高峰专线128路;43路;74路;81路;122路;M459路途经南山医院公交车:58路;122路;204路;223路;226路;234路;331路;M176路;M182路;M206路;M242路;M343路;M349路;M492路;M562路;N4路2.研究生招生办地址:深圳大学办公楼(汇元楼)435室联系电话:0755—26536177。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9月8日
  • 深圳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博士复试录取规定 时间:2023-09-14 点击:8433
    为保证生源质量,规范推免生复试录取程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复试工作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1、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招办统一安排,各招生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各招生院(部)应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招生院(部)推免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复试办法、程序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3、各招生院(部)按专业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推免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部)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4、按照有关规定,复试涉及到的试题、评分标准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5、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要有记录以备查验。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和接收推免生人数各招生院(部)根据《深圳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结合专业的具体要求,对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人填报的内容进行初审,通知具有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复试比例由学院(部)根据专业的具体情况自主设定。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对应的拟接收人数请参阅《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总招生人数的90%。四、复试基本方式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阅读文献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学术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核考生的学术、科研能力;专业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核考生的应用、实践、科研动手能力。复试方式可选择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复试可分批次进行,不同复试批次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一致,同一复试批次的复试方式应相同。复试形式可以是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复试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各招生院(部)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点和情况确定,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如安排笔试,须派有监考教师;如安排专业素质及能力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做好面试现场记录。复试所涉及的有关资料(考试试卷、面试记录等)需妥善保管,以备省招办抽查。五、体检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由研招办和各招生院(部)统一组织安排,复试体检医院须为三级甲等医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复试日程安排接收推免生的工作于10月20日前全部结束。在规定日期内,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学院(部)可以视情况安排再次复试。各招生院(部)根据学校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复试须知及本规定制定专业的具体复试日程安排。七、复试信息公布各招生院(部)于复试前将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包括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形式、复试日程安排等)通知考生本人,同时公布在本学院(部)网站,供考生查阅。八、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根据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按考生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研招办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待录取推免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二)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三)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六)硕士生新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七)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八)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九、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复试期间,纪检(监察)室或纪检小组及研究生院采用现场巡考的方式进行考试监督,对复试与录取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及时给予纠正。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招生院(部)应于复试前,在单位公布各专业复试名单、复试办法、方式、程序等信息,复试结束后,立即将复试结果报研招办。拟录取名单经招生院(部)公布一周后由研招办在校园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3、保证投诉、申述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院(部)推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十、其它各招生单位党委按规定时间到档案馆领取拟录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政审结束将档案密封后交档案馆,将政审不合格名单立即报研招办。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9月8日
  • 深圳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时间:2023-09-14 点击:4478
    (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材料齐全;    2.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二、接收专业、学制及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学制请参阅《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接收推免生总量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50%。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24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9月28日-10月20日期间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为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深圳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定》。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195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54,000元/3年-298000元/3年,各专业学费详见https://xxgk.szu.edu.cn/info/1090/1567.htm。    (二)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特等学业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将荔研优学奖学金提高到5万元;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设有“鹏程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2万元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荔研优学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4级)》。五、接收直博生相关事宜    1.直博生的招收对象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接收直博生的专业为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标准学习年限为5年。专业学位博士暂不采取直接攻博的方式进行选拔。    3.接收直博生总量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接收直博生各专业的招收直博生人数、报名和选拔方式及细则以学校当年的相关通知为准。    4.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应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和我校博士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5.直博生报考的导师,须通过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条件审核。    6.直博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奖助学金具体情况详见《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4级)》(待公布)。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习方式、就业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有意向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在“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便于各招生专业主动联系推免生),网址:http://ehall.szu.edu.cn/yz/ybm。    6.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    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0755-22671162,邮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zu.edu.cn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9月6日
  • 深圳大学2023年研究生入学须知 时间:2023-09-14 点击:5006
    2023级新同学:祝贺你考入深圳大学,并预祝你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入学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到前应办妥的手续(一)户口迁移1.户籍迁移原则新生户籍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若入学时选择不迁移户籍,在读期间学校将不受理户籍迁移。2.户籍迁移所需材料请各位需要户籍迁移的新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携带以下材料交至安全保卫部户证科(粤海校区:乔梧阁一楼,咨询电话:0755-26534963;丽湖校区:守正楼一楼服务大厅8号窗口,咨询电话:0755-86549436),逾期不予办理。新生户籍迁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户籍管辖派出所:粤海派出所。(1)广东省外户籍①《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迁移证》需持录取通知书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②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复印);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④若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⑤办理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1张(须为深圳市统一联网照相馆数码照相回执)。(2)广东省内户籍①《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各1份;②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复印);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④若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⑤办理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1张(必须是深圳市统一联网照相馆数码照相回执)。(3)校内升学研究生户籍在我校的毕业生若被我校录取为2023级研究生,可在入学后到安全保卫部户证科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将户籍迁入2023级硕士/博士研究生集体户。①户籍卡原件;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3.户籍迁移注意事项(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户口迁移证》中的出生地及籍贯栏必须具体到:**省**市或**省**县;《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信息必须打印清晰,右下角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务必确保字迹与公章印迹清晰);《户口迁移证》如有涂改,涂改处须加盖派出所户政专用章。[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户口迁移证》一律退回重新办理;为方便办理其他手续,各位新生可多复印几份《户口迁移证》,以备他用。](2)若新生为广东省内某高校集体户口且学校提供《户口迁移证》的,请参照广东省外户籍提交材料。(3)因新生户籍迁移办理时间较长,落户后才可办理深圳市身份证,故请各位迁移户籍的同学留意自己身份证的有效期,以免影响身份证的正常使用。切记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时不可将身份证剪角,以免影响办理银行卡、校园卡等事宜。(4)深圳户籍新生无需办理户籍迁移。(5)定向培养的新生不得办理户籍迁移。(二)组织关系迁移1.迁移党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755-26937784)中国共产党党员新生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广东省外党员新生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处需写“深圳市委组织部”,接收党委填写“深圳大学xxx学院党委(党总支)”,入学报到时请交到所属学院。省内党员新生需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具电子介绍信,接收党委需选择“深圳大学xxx学院党委(党总支)”,入学报到时到所属学院办理转入。此外,党员本人还需在深圳市智慧党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业务。由市内转入的党员,在微信公众号“深圳智慧党建”申请组织关系转入;由市外转入的党员,完成新用户注册后,发起组织关系转入申请。2.研究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共青团员新生在9月9日入学报到注册后,根据学院(部)团委统一安排将本人的团籍档案(含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交到所属学院(部)团委(备注:若团籍档案遗失,由原团组织开具遗失证明)。新生团员线上转接团组织关系时间为:9月10日-10月10日,入学报到注册前(9月9日前)不接收新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线上组织关系转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①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内的团员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广东省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组织关系;②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外的团员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组织关系,并在广东省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注册报到。各学院(部)研究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咨询电话如下:外国语学院:许老师,26534883深圳南特金融科技学院:张老师,26544146传播学院:李老师,26536005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陆老师,86930107高等研究院:彭老师,86939587计算机与软件学院:黄老师,26534654经济学院:李老师,8652637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陈老师,26534873法学院:沈老师,26538622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冯老师,26536220医学部:张老师,86971307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李老师,22673536教育学部:倪老师,26535147数学与统计学院:肖老师,26538975艺术学部:陈老师,86709146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梁老师,86971226体育学院:舒老师,86948097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杨老师,26732701人文学院:郑老师,26535552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叶老师,86674634管理学院:孙老师,26538577马克思主义学院:边老师,26534839材料学院:周老师,26938020微纳光电子学研究院:蓝老师,26604873心理学院:刘老师,26531561政府管理学院:龙老师,86939571疑难问题咨询:张老师,26537157(三)档案材料(咨询电话:0755-26558494)为帮助您顺利完成入学调档,档案馆特此通知2023级新生调转学生档案的注意事项:1.档案转递途径自行送达:补充材料(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档案袋密封并加盖转出单位公章,入学后交至档案馆201办公室。(自带的党员档案在开学后交到学院党支部审查。)邮寄送达:由档案转出单位于9月1日前邮寄至深圳大学档案馆201办公室。档案寄送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档案馆201学生档案室邮编:518060收件人:张婉莹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26558494电子邮箱地址:dagrs@szu.edu.cn2.转档注意事项请使用EMS邮寄档案,到付、同城跑腿一律拒收。档案袋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以接收。寄送档案时,请将之前《调档函》下方的信息栏填写完整剪下,并贴在学生档案袋封面上。如需查询档案到达情况,请各位新生在完成报到手续后,通过深圳大学校内网登录“深圳大学档案馆官网”(https://archives.szu.edu.cn)进入“学生档案管理”系统,选择“收档管理”模块查询到档情况。若因未按以上规定办理而造成研究生毕业时无本科档案者,一切后果自负。(四)校园卡功能(咨询电话:0755-26536188)深圳大学校园卡具有身份识别和校园消费功能,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借书证、学生医疗证等证件;校园卡可在学校餐厅、图书馆、运动场所、网络中心、校园超市等校内刷卡消费。校园卡充值途径:圈存机、电子服务平台、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和支付宝。校园卡初始密码:包含查询密码和消费密码,初始密码如下:如果证件号码是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若最后一位为“X”,则从倒数第二位起的后六位);如果证件号码是护照、港澳台回乡证,初始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若最后一位为字母,则从倒数第二位起的后六位;若含两个字母以上或位数不足六位,则初始密码为六个8。中国银行卡具有中国银行借记IC卡所有金融功能。金融功能包括存取款、转账汇款、POS机消费等功能,且银行卡账户与校园账户后台已做好关联,校园卡账户通过圈存机、电子服务平台自助转账时将从该银行卡账户中扣款。银行卡密码,初始密码如下:证件为身份证,则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去掉最后一位的后六位,即身份证号第12位至17位。证件为港澳台回乡证,则初始密码为回乡证号去掉最后一位的后六位(序号不计入证件号)。证件为护照,则初始密码为护照号去掉最后一位的后六位,如果位数不足,则初始密码为000000。中国银行深大支行咨询电话:0755-22335436。温馨提示:如果需开通短信通知及电子银行等银行服务,可入学后前往深圳大学汇紫楼座一楼中国银行深大支行办理(短信通知免费申请须在深大支行申请,其他校外网点均不享有此项优惠)。 (五)宿舍申请学校面向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4—5人间宿舍,面向2023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1—2人间宿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工商管理、金融、会计、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法律(法学))不予提供住宿。为精准做好住宿分配,2023级新生采用住宿申请制,请扫码关注“深大百科”微信公众号,并于2023年7月10日(9:00)——7月31日(24:00)点击下拉菜单“宿舍申请”,提交住宿需求。需入住校内宿舍的学生,应网签《深圳大学学生住宿协议书》;无需入住校内宿舍的学生,应网签《深圳大学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      已提交住宿申请的新生可于9月6日10:00后,点击“深大百科”微信公众号下拉菜单查询宿舍。新生报到日期前,学校不予提供住宿。提前到校的学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咨询电话:学生部学生事务服务与社区管理中心26537141。 二、报到(一)报到时间:9月9日,具体安排请留意相关通知。(二)报到程序:1.报到注册相关手续具体安排待通知。2.报到注册时交验《录取通知书》(交验后交由新生本人保存)。硕士研究生,属应届本科毕业生者必须同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按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博士研究生,属应届硕士生者必须同时交验硕士学位证书(按教育部规定,应届硕士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如有疑问,请咨询0755-26732906。3.报到当天,凭“校园卡”或“录取通知书”在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处办理入住。4.报到地点: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在丽湖校区,应用技术学院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区内,其他学院在粤海校区。应用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755-23256053,具体信息另行通知https://gra.sztu.edu.cn/三、入学费用(一)培养费(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教材费、资料费)1.博士研究生:2023年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缴交人民币5000元/学期的学费。土木水利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按《2023年土木水利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的学费标准收取,具体每学期缴交金额以《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为准。2.硕士研究生:2023年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须缴交人民币4000元/学期的学费。采用非全日制方式的按《深圳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学费标准收取,具体每学期缴交金额以《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为准。(二)住宿费住宿费最高750元/学期,按实际宿舍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新生自备床上用品。 四、缴费办法(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工商管理、金融、会计、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法律(法学)专业的新生须在9月1日前根据《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上的具体说明到指定的银行或者扫二维码缴交学费。(二)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收到银行卡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港澳生持回乡证)、银行卡至全国境内任一中国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激活”业务,成功激活后须在8月25日前将学费(按学期缴费)及住宿费的最高标准(750元/学期)存现、电汇或转账到本人校园卡的银行账户内,银行将根据学费及实际入住宿舍标准统一扣取。注意:批扣缴费领取收据的方法(现均为电子发票):请登录网上缴费系统(深大内部网—学生事务—缴学杂费)点击“收费单查询”找到相应通知书单点击“电子票查看”。若无法显示电子发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深圳财政:便民服务—非税缴费)获取。电汇、转账学生填表格式如下:收款人填写你的姓名帐号填写你校园卡上的19位银行卡号汇入行名称中国银行深圳深大支行中国银行深大支行电话:0755-22335436。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温馨提示:(一)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关于学生的政策性助学贷款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每学年16000元(含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新生入学前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用“一年一贷”的方式,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逐年申请(续贷),采用电子合同及远程续贷,操作灵活。目前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用在校期间“一年一贷”的方式,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每年申请,申请周期较长。如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在入校后留意学生部相关通知。建议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同学尽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申请绿色通道:凡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我校发出的个人中国银行卡账户内的金额请勿超过应缴学杂费的总和,以免银行作为学费自动扣款。●方式一:网上电子版申请(建议)开学报到后一周内,登录深圳大学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的“绿色通道”板块申请。●方式二:现场纸质版申请开学报到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部)领取《深圳大学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表》填写申请并交至所在学院(部)。(三)申请缓交学费:入学后每个学期(不包括入学学期)因家庭经济突发困难申请缓交学费并经学校同意的学生,在银行自动扣款的几个时间段内,请不要在我校发出的个人中国银行卡账户内存入大于或等于该次批扣所需缴纳的学费(或学分学费)金额,以免银行自动从卡上扣缴相关费用。【注1:更多资助信息可扫码关注深圳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szuzzzx”】【注2:若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可添加“深圳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答疑微信号(szuzzzx6666)咨询,或发邮件到zzzx@szu.edu.cn进行咨询】 五、入学要求(一)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在报到日期之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经研究生院批准,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二)对入学复查发现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学校同意,研究生管理部门批准,须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手续,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治疗,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三)为确保宿舍内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深圳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存放、使用大功率电器、发热性电阻电器、劣质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存放、使用电冰箱、洗衣机等电器。请勿携带违规电器入住宿舍。(四)根据《深圳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严禁在宿舍楼内携带、保管、饲养各类动物。请勿携带动物入住宿舍。(五)为保证校内交通安全,禁止学生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辆,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 六、特别提示学校设有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研究生入校报到后可留意相关单位招聘公告,并按要求申请,若获聘约,有相应岗位报酬。研究生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有关事宜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新生报到温馨提示等内容,请留意我校学生部相关通知。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 深圳大学2023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14 点击:4589
    为适应学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创新型大学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选拔质量,现将我校2023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一、基本原则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坚持质量第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二、招生方式本方案中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指从国内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各专业只招收以脱产方式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学制为5年。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档案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三、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招收“直博生”的专业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详见附表。四、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申请者为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4.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6)项)。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6.符合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制定的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五、选拔流程(一)个人申请1、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规定时间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1)《深圳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3)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4)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5)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6)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①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④PETS5级合格证;⑤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7)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8)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9)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0)《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2、网上报名。申请者应根据《深圳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规定的申请程序,9月28日-10月20日期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招收直博生专业的志愿。(二)学科点资格审查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三)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组成学科专家组根据学科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申请者所报考导师的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在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网站进行公示。(四)学科考核学科点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应提前通知考生,并对外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和专业笔试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此外,还应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招生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3.规范考核过程,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做好现场记录及成绩统计。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备查,研究生院/纪委认为必要时可派人旁听。4.2022年10月17日前,学科点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5.面试方式可选择网络远程面试或现场面试,如需采用现场面试方式,须符合我校疫情防控要求。面试可分批次进行,不同面试批次的考核标准应一致,同一面试批次的面试方式原则上应相同。(五)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学科考核材料及学科点推荐意见等。在各招生专业的直博生招生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如个别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未用完,学校收回后将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统筹使用。六、监督机制(一)信息公开。“直博生”招生方式,要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按照工作分工,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者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要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实施细则,及招生人数和参加考核的所有申请者的相关信息。最终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三)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监督电话:0755-2267116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E-mail: 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七、其他说明(一)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应依据本方案制定各学科相关实施细则,要求以本单位文件形式印发并于2022年9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二)招收“直博生”的博士生导师为通过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导,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只招收1名博士生,招生名额列入所在招生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博士点招生专业每招收一名直博生,额外定向奖励招生博导一个硕士指标,直博生及奖励指标不计入博导所带研究生累计限额。(三)“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履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四)“直博生”培养期间,如无法继续完成博士学业,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分流机制及“直博生”培养相关规定,可主动提出分流或按规定分流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五)本方案未尽事宜请遵照当年度博士招生章程执行。深圳大学研究生院2022年9月14日附表:深圳大学2023年直博生拟招人数序号院系所名称专业代码录取专业名称拟招人数上限1经济学院020100理论经济学12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020100理论经济学23心理学院040200心理学24人文学院050100中国语言文学45数学与统计学院070100数学16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070200物理学17080300光学工程48微纳光电子学研究院080300光学工程29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070300化学210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071000生物学111医学部071000生物学112077700生物医学工程613083100生物医学工程14107200生物医学工程15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316计算机与软件学院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17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18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1300建筑学119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081400土木工程3合计41
  • 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14 点击:6546
    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深圳大学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号)及《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创新成果标准规定》(深大校发〔2021〕152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一、基本原则(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二)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三)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二、招生专业、招生方式及拟招人数招生专业、招生方式及拟招人数以《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拟招人数已含已录取的直博生13名。三、申请条件(一)须具备《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条件。(二)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通过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2.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4.PETS5级合格证;5.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三)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3.须至少有一项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式取得的公开出版、发表、授权或已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社会确认的成果(不包括学位论文)。成果应当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并可以多元化的形式展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正式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主要负责人正面批复的智库成果报告、一定级别的科研获奖以及其他经招生专业认定的创新成果等。成果为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学术论文的,申请者本人应当是作者署名前两位的作者。申请者本人是第二作者的,其研究生导师应当是成果的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多通讯作者学术论文以及成果为其他形式等情况的,署名认定方法按照各学院(部、中心、实验室)、研究院有关学科规定执行。成果的具体形式及认定,由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自行制定实施细则决定。4.定向就业博士招生仅限土木水利类别,招生人数不超过该类别总招生人数的30%。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则上其科研条件要求应高于非定向就业考生的报考条件,具体招生条件由招生学院根据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条件细则。(四)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2.本校在读二年级(2021年9月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专业,已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3.硕博连读考生仍需参加硕士阶段的中期考核。(五)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要求。四、选拔流程(一)个人申请考生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公布的招生实施细则为准。2、提交材料。申请者须在各专业规定的时间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申请材料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各专业的招生实施细则。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7)至少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成果的证明材料;(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3)报考专业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申请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3.申请者登录《2023年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系统》注册后,并根据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号,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及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如有多个报名号的申请者,以最终提交申请材料的报名号为准。申请者务必在此报考系统上进行相关操作,否则报名无效。(二)资格审查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招办,研招办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后,由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统一向社会公示。(三)导师推荐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一般不高于1:3的比例排序推荐申请者进入下一环节。(四)材料初审,确定考核名单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成立专家组根据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面试及专业笔试)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复试考核环节。拟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申请者名单在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网站进行公示(具体时间以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的操作为准)。(五)复试考核(含专业笔试)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复试考核可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自行确定考核形式(现场或网络远程)。如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则自行确定考核复试平台,做好应急预案,包括网络掉线等应急情况处理,并在考核前与考生联系,确保其具备网络远程复试的软硬件环境。复试考核小组在学校集中复试考核,信息中心将保障网络环境。复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通知考生,并在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网站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及专业笔试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3.考核过程要规范,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备查,研究生院/纪委认为必要时可派人旁听。4.设专业笔试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笔试试卷需设A、B两套考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5.2023年1月上旬(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前,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不超过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本专业拟招人数),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含笔试试卷)及录音录像等)。(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已通过复试考核的考生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考核记录等。在各招生专业的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五、监督机制(一)信息公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要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按照工作分工,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者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要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实施细则(含专业笔试科目名称),及招生人数和参加考核的所有申请者的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三)各考核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监督电话:0755-22671162(纪检(监察)室)、0755-26536177(研招办);E-mail:jiwei@szu.edu.cn(纪检(监察)室)、szuyz@szu.edu.cn(研招办)。六、其他说明1.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应依据本方案制定各专业相关实施细则(含专业笔试科目名称、成果的具体形式),要求以本单位文件形式印发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根据专业实际和报考情况,统筹确定“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的招生录取比例;3.原则上2023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同时为专业学位博导的导师,还可招收1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4.待教育部正式下达2023年博士招生计划后,将适时启动第二轮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生;5.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报考本专业下一轮的招生。6.电子信息类别各领域招生由电子信息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统一组织。7.由于专业学位博士指标尚未正式下达,因此首轮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为预录取,待指标正式下达后根据考生预录取排名转为正式录取。 深圳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 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3-09-14 点击:5614
    为响应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对教育改革创新方面要求,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一、报考基本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五)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报考条件规定参阅《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学制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学制详见《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三、学习形式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四、选拔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以下三种招生方式:(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国内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详见《深圳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二)硕博连读。面向已按学科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的本校二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三)“申请-考核”制。面向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五、报考方法(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公布的招生实施细则为准);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二)提交材料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材料及提交时间等要求参阅《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六、选拔流程选拔流程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导师推荐、材料初审、复试考核(含专业笔试)以及学校审核等环节,具体按《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七、录取类别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一)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按规定转入深圳大学档案馆,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八、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于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zu.edu.cn)。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一)未参加复试考核或复试考核不及格者;(二)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三)非定向考生逾期未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者,定向考生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四)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五)应届硕士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者;(六)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未通过硕士研究生首次中期考核者;(七)考核总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内且所报考导师已录满,或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且顺位候补考生报考的导师已录满,以上均须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协商更换为未录满的导师。如考生不愿更换为未录满的导师,或未录满的导师均不愿意指导,则不予录取。九、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十、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待定。(二)奖助学金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深圳大学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详见《2023级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待公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十一、住宿(一)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000-1500元/年。(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十二、毕业证与学位证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55-22671162传真:0755-26534925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十四、其它事项(一)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二)考生应就报考博士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若无法从非定向就业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应届硕士生入学报到时须查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四)应用技术学院设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内(深圳市坪山区)。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及政府管理学院设在丽湖校区,其余设在粤海校区。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深圳大学代码:1059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55-26536177网址:https://yz.szu.edu.cn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元楼435邮政编码:518060
  • 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3级) 时间:2023-09-14 点击:3279
    奖助项目比例奖励金额备注助学助研津贴100%36000-48000元/年根据学科分档情况,分为三档:Ⅰ档48000元、Ⅱ档39000元、Ⅲ档36000元。学业奖学金100%20000元/年标准学制年限内享受,按学年一次性发放。国家奖学金约3%30000元/年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参评。研究生校设奖学金约10%2000-50000元/年分为单项奖和综合奖,综合奖最高50000元/人,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以实际评奖通知为准。境外学习奖学金待定获奖比例、标准以国际交流合作部的通知为准。优博资助计划待定获奖比例、标准以学校通知为准。研究生三助酬金10000元/年标准学制内可申请。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每岗1000元。社会奖学金(面向所有博士生)社会奖学金按照学校与设奖方签订的协议书执行,以实际评奖通知为准。社会奖学金(面向特定学院或专业)获奖比例、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通知为准。*博士授权学科分档情况:  一、Ⅰ档学科: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土木水利。  二、Ⅱ档学科:理论经济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数学、建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Ⅲ档学科:中国语言文学。*表中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 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博士录取公告 时间:2017-05-09 点击:823
    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博士招生(第一轮)拟录取名单已完成公示。现将录取情况公告如下:     我校通过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招生(第一轮)共录取博士生36名。根据《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除理论经济学外,所有专业录取额满。理论经济学剩余指标将用于公开招考,网上报名于3月初启动。     教育部将于二月中旬下达2017年博士招生指标。如有指标增加,我校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将适时启动第二轮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 深圳大学研招办 2017年1月20日
  • 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时间:2017-05-09 点击:433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姓名 工作单位 录取类别 1 0201Z1 管理科学与经济决策 张雨龙 贵阳市云岩区统计局 申请考核 2 080300 光学工程 张峰 应届生 申请考核 3 080300 光学工程 张哲 研二在读 硕博连读 4 080300 光学工程 付亚男 应届生 申请考核 5 080300 光学工程 朱逸怀 研二在读 硕博连读 6 080300 光学工程 汪磊 研二在读 硕博连读 7 080300 光学工程 黄浩 中垣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考核 8 080300 光学工程 贺炎亮 研二在读 硕博连读 9 080300 光学工程 辛自强 研二在读 硕博连读 10 080300 光学工程 史文涛 研二在读 硕博连读 11 080300 光学工程 郭奎奎 研二在读 硕博连读 12 080300 光学工程 蔡瑶 研二在读 硕博连读 13 080300 光学工程 范苑 江西农业大学 申请考核 14 0803Z2 光机电工程与应用 江凯 研二在读 硕博连读 15 0810Z1 并行信息处理 陈孟奇 研二在读 硕博连读 16 0803Z1 光生物学 孙婷 研二在读 硕博连读 17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杨芸 应届生 申请考核 18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孙玉娟 未就业 申请考核 19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贺卫 深圳市航天华拓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考核 20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祁兵兵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申请考核 21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韩崇志 深圳酷派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考核 22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范建德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申请考核 23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李刚强 应届生 申请考核 24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王振楠 郑州机械研究所 申请考核 25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管明雷 应届生 申请考核 26 0810Z2 信息安全 曾吉申 研二在读 硕博连读 27 0810Z3 生物医学信息处理 刘盛锋 应届生 申请考核 28 020100 理论经济学 林玮菡 韩山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申请考核 29 020100 理论经济学 马忠新 应届生 申请考核 30 020100 理论经济学 周景楠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申请考核 31 020100 理论经济学 屈沙 应届生 申请考核 32 020100 理论经济学 丘枫 惠州广播电视大学 申请考核 33 020100 理论经济学 冉珍梅 应届生 申请考核 34 020100 理论经济学 张畅 应届生 申请考核 35 020100 理论经济学 刘孝斌 浙江湖州市委党校区域经济研究所 申请考核 36 0201Z2 制度创新与文化创意经济 刘宇 东华理工大学 申请考核
  • 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16-11-09 点击:189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的规定参阅相关选拔办法(待定)。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学习方式及招生方式     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学制:3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     招生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     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为主体,普通招考作为补充方式。目录外自设二级学科只能选择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如果某个一级学科点通过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完成招生计划,也将不再进行普通招考。      三、报考方法     (一)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开始     ②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     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缴交报名费     ①报名费200元,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交费时间:2016年11月1日开始;     ②缴费方式:网上缴费(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缴费系统)     届时根据报名情况可能分批进行。提交资料及报考资格审查等规定参阅相关选拔办法(待定)。          (二)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阶段。预报名阶段,考生选择专业进行报考,不需要缴费及提交相关材料;正式报名阶段,待公布各专业普通招考的招生人数后,考生确认报考的专业,并进行缴费及提交相关材料(预报名信息在正式报名阶段仍然有效)。     普通招考的考生须在正式报名前留意相关公告或与导师取得联系,了解所报考专业是否还有招生名额,如所选择的专业已招满或导师当年通过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的方式已经招收了博士研究生,考生应酌情选择其他专业或导师。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20日;     正式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3月31日     ②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     ③网报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2.缴交报名费     ①报名费200元,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交费时间:2017年3月21日--3月31日;     ②缴费方式:网上缴费(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缴费系统)     3.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将下列报考材料签字确认后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深圳大学办公楼435,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518060)特别说明:我办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两名或两名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正高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③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硕士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生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⑤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并在报到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持国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查验原件。     4.报考资格审查     ①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名费、未将报考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②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录取资格;     ③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我校研招办将通过电子邮件向考生发送资格审核确认信,届时请考生注意查收本人的电子邮件,没有收到确认信的考生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联系方式见备注);     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普通招考准考证打印     2017年4月10日-4月16日,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网址待定),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普通招考考试办法     1.初试:     ①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16日;     ②考试地点:深圳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学校确认考室位置);     ③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全部为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所有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可查阅《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④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zsb.szu.edu.cn/)查询(我校不另寄书面成绩通知)。     2.复试:     ①考试时间:2017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规定为准);     ②考试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     ③复试名单: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复试分数线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确定后,由学院负责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④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申请材料评估,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程度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水平;     ⑤复试时交验的材料:a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b本科及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c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历认证报告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携带学生证);d考生学术资料(包括考生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复印件、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复印件、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至报考学院进行查验和评估;     ⑥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有关复试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请留意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于复试前公布的信息。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于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1.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专业只招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生。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应届硕士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      七、录取类别及就业     各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在校期间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保证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及学位论文时间。     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1.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住宿费     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000-1500元/年。     3.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继续加大博士研究生的奖助投入,以吸引优秀生源和保证在读博士潜心学业。2014年,在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政策的基础上,扩展了“优博计划”,新设了学业奖学金,增设了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学校要求导师为博士生提供科研和学术交流津贴。在新的奖助政策体系下,我校博士研究生每年获得的奖助金额最低为5万元,优秀的可达18万元以上。奖助体系详情见附表。      九、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博士学位证书。      十、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十一、其他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应就报考博士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届硕士生入学报到时须查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4.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将设在西丽校区,其他学院设在后海校区。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日  备注: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55)26536177,     网址:http://zsb.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35     邮政编码:518060 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17级) 奖助项目 比例 奖励金额 备注 国家助学金 100% 30000元/年 最长可享受5年。一年按12个月发放,每人每月2500元。 学业奖学金 100% 20000元/年 标准学制年限内享受,按学年一次性发放。 国家奖学金 3% 300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参评。 校优秀研究生奖 20% 4000元/年 二、三年级可申请参评。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3% 4000元/年 二、三年级可申请参评。 境外学习奖学金   待定 获奖比例、标准以国际交流合作部的通知为准。 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3000元/年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获奖比例约为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 优博资助计划   3万元/年 第一阶段无指标限制,符合条件者都可申请,可享受2年;第二阶段不超过6名,最长可享受3年。符合条件者最长可享受5年资助,每年3万,共计15万。按月发放。 研究生三助酬金 30% 80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可申请。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每岗800元。 社会奖学金(面向所有博士生) 1、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每年奖励10名博士研究生,奖金40000元/人。 2、“好日子奖学金”,每年奖励1-2名博士研究生,奖金10000元/人。 研究生社会奖学金(面向特定学院或专业) 1.牛憨笨奖学金(光电工程学院),获奖比例、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通知为准。 2.松山湖奖学金,每年奖励研究生12名,奖金4000元,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博士生可申请。 导师科研津贴 根据导师课题经费来源及学生参与科研工作量定期发放,标准及条件暂由导师自定。不同专业间会有差别。 *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主要面向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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