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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3-09-14 点击:5684
    (本章程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一、报考条件(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我校招生专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考生报名前须查看《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相应专业的报考要求。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前将书面证明发送至我办邮箱)。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含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3年(翻译2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全日制专业均为脱产学习方式。三、非全日制的专业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四、报名(一)网上报名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3.报考点选择(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4.注意事项(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我办邮箱,否则视为放弃报考,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二)网上确认所有统考生均须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深圳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五、准考证打印(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初试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一)初试时间:待定。(二)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四)初试成绩发布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七、复试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复试包括专业课、英语、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八、调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专业调剂。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①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招生学院(部)可视专业情况提出学术水平要求,也可适当提高调剂生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要求。我校调剂政策将根据教育部出台的调剂相关文件及指导精神做出相应调整。 九、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①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②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③同一复试批次内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共同排名。新生奖学金评定不区分复试批次,按所有统考录取考生的总成绩排序。调剂生是否降档、统考难易程度是否折算分值参评具体由招生学院(部)确定。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二)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三)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六)硕士生新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七)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八)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录取类别及就业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非定向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定向生)。我校全日制专业只招收非定向生,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生。定向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非定向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195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54,000元/3年-298000元/3年,各专业学费详见https://xxgk.szu.edu.cn/info/1090/1567.htm。(二)住宿费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12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三)奖助学金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特等学业奖学金;(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将荔研优学奖学金提高到5万元;(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4)设有“鹏程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5)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荔研优学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4级)》。奖助学金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生部公布的为准。(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 十二、毕业证与学位证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55-22671162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十四、其他事项(一)教育部最新相关政策尚未公布,暂按往年执行。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二)首次公布的专业目录拟招人数不含与省实验室、省联合培养基地等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计划后,新增的招生计划将含有省实验室科教融合项目和省联合培养基地产教融合项目等联合培养计划。(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四)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港澳台永久居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只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将认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如考生仅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则与普通考生同等对待。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六)应用技术学院设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内(深圳市坪山区)、深圳理工大学设在深圳市光明科学城(深圳市光明区)、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设在丽湖校区,其他学院设在粤海校区。 深圳大学代码:10590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zu.edu.cn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435室邮政编码:51806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8月7日
  • 深圳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9-14 点击:7546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我校招生专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考生报名前须查看《深圳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相应专业的报考要求。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前将书面证明发送至我办邮箱)。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含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全日制专业均为脱产学习方式。三、非全日制的专业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四、报名(一)网上报名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3.报考点选择(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4.注意事项(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我办邮箱,否则视为放弃报考,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二)网上确认所有统考生均须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深圳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五、准考证打印(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六、初试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一)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8:30—14:30)。(二)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23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四)初试成绩发布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七、复试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复试包括专业课、英语、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八、调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调剂办法。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专业调剂。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①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招生学院(部)可视专业情况提出学术水平要求,也可适当提高调剂生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要求。我校调剂政策将根据教育部出台的调剂相关文件及指导精神做出相应调整。九、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①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②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③同一复试批次内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共同排名。新生奖学金评定不区分复试批次,按所有统考录取考生的总成绩排序。调剂生是否降档、统考难易程度是否折算分值参评具体由招生学院(部)确定。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二)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三)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六)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七)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十、录取类别及就业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非定向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定向生)。我校全日制专业只招收非定向生,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生。定向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非定向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一)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均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等费用):法律(法学):90000元/3年;工商管理(MBA):298000元/3年;公共管理:126000元/3年;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96,000元/3年;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114,000元/3年;汉语国际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3年;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0元/3年;心理健康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72,000元/3年。(二)住宿费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12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三)奖助学金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特等学业奖学金;(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将荔研优学奖学金提高到5万元;(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4)设有“鹏程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7)部分学院还设立1-2万不等的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荔研优学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3级)》。(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十二、毕业证与学位证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硕士学位。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55-22671162传真:0755-26534925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十四、其他事项(一)教育部最新相关政策尚未公布,暂按往年执行。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二)首次公布的专业目录拟招人数不含与其他实验室、基地等联合培养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指标后,新增的理工类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指标将含有少量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松山湖实验室、季华实验室等科教融合项目和东莞基地、中山基地产教融合项目、韩山师范学院等联合培养计划。(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四)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港澳台永久居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六)应用技术学院设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内(深圳市坪山区)。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设在丽湖校区,其他学院设在粤海校区。深圳大学代码:10590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zu.edu.cn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435室邮政编码:518060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2年8月5日  
  • 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9-14 点击:2829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网上/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将书面证明发送至我办邮箱)。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全日制专业均为脱产学习方式。    三、非全日制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五、准考证打印(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    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8:30—14:30)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包括专业课、英语、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八、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调剂办法。    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①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招生学院(部)可视专业情况提出学术水平要求,也可适当提高调剂生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要求。    我校调剂政策将根据教育部出台的调剂相关文件及指导精神做出相应调整。    九、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①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    ②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同一复试批次内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共同排名。    新生奖学金评定不区分复试批次,按所有统考录取考生的总成绩排序。调剂生是否降档、统考难易程度是否折算分值参评具体由招生学院(部)确定。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三)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六)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者。    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录取类别及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须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无“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均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等费用):    法律(法学):90000元;    工商管理(MBA):198000元;    公共管理:99000元;    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96,000元;    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114,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0元;    心理健康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72,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12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特等学业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将荔研优学奖学金提高到5万元;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设有“鹏程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1-2万不等的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荔研优学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2级)》。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    十二、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55-22671162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十四、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最新相关政策尚未公布,暂按往年执行。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首次公布的专业目录拟招人数不含与其他实验室、基地等联合培养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指标后,新增的理工类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指标将含有少量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松山湖实验室、季华实验室等科教融合项目和东莞基地、中山基地产教融合项目等联合培养计划,师范学院新增的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指标含与韩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计划。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港澳台永久居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六)应用技术学院设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内(深圳市坪山区)。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设在丽湖校区,其他学院设在粤海校区、沧海校区。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    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435室    邮政编码:518060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8月2日  
  • 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9-14 点击:9071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全日制专业均为脱产学习方式。三、非全日制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8:30—14:30)进行。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包括专业课、英语、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八、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调剂办法。 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①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九、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①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②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③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共同排名。 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三)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六)未按规定时间调入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者。 (七)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十、录取类别及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须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无“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均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等费用): 法律(法学):90000; 工商管理(MBA):198000元; 公共管理:99000元; 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78,000元; 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99,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0元; 心理健康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72,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8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新增荔研优学奖学金;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设有“鹏城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1-2万不等的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1级)》。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十二、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十四、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最新相关政策尚未公布,暂按往年执行。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三)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港澳台永久居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五)应用技术学院设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内(深圳市坪山区)。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设在丽湖校区*,其他学院设在粤海校区、沧海校区。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 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435室 邮政编码:51806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 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9-14 点击:3064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全日制专业均为脱产学习方式。三、非全日制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五、准考证打印(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  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八、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调剂需求。  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原则上只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不含独立学院)的优质调剂生源报名。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可申请专业学位调剂,不接收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向学术学位调剂,也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①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⑥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⑦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九、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①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②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相同,则按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相同,再依次按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③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共同排名。  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二)复试不及格者。  (三)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六)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十、录取类别及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须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无“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均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等费用):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75000元;  工商管理(MBA):198000元;  公共管理:99000元;  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78,000元;  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99,000元;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  心理健康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72,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8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设有“好日子奖学金”、“腾迅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2020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0级)》。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十二、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十四、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最新相关政策尚未公布,暂按往年执行。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三)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港澳台永久居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五)应用技术学院设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内(深圳市坪山区)。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设在丽湖校区,其他学院设在粤海校区、沧海校区。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  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435室  邮政编码:51806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 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9-14 点击:6334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三、非全日制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五、准考证打印(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   考生可于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23日(六小时科目为12月24日)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八、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调剂需求。   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原则上只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不含独立学院)的优质调剂生源报名。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可申请专业学位调剂,不接收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向学术学位调剂,也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①符合《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⑥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⑦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⑧我校全部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受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申请,要求考生成绩达到我校接收专业的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线。九、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录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十、录取类别及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均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等费用):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75000元;   工商管理(MBA):学费共计人民币150,000元;   公共管理:学费共计人民币84,000元;   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78,000元;   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99,000元;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   心理健康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72,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8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设有“好日子奖学金”、“腾迅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1-2万不等的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2019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19级)》。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十二、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十四、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最新相关政策尚未公布,暂按往年执行。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三)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   (五)应用技术学院在坪山区石井片区,即深圳技术大学(筹)启动校区。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设在西丽校区,其他学院设在后海校区。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   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zsb.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办公楼435室   邮政编码:518060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  
  • 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9-14 点击:8987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三、非全日制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   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五、准考证打印(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   12月14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   12月23-24日(6小时科目为25日)。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八、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一)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录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九、录取类别及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均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等费用):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75000元;   工商管理(MBA):学费共计人民币150,000元;   公共管理:学费共计人民币84,000元;   金融、国际商务、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78,000元;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0元;   心理健康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72,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8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在原先“好日子奖学金”等的基础上,新设“腾迅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1-2万不等的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8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18级)》。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十一、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十二、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十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二)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四)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将设在西丽校区,应用技术学院设在坪山校区,其他学院设在后海校区。   (五)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大研招。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zsb.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办公楼435室   邮政编码:518060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 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9-14 点击:4308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三、非全日制的专业(领域)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班)招生信息》。四、报名(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3.报考点选择(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4.注意事项(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二)现场确认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五、准考证打印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六、初试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一)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25日(6小时科目为26日)。(二)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四)初试成绩发布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七、复试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八、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一)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录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九、录取类别及就业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十、学费和奖助学金(一)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均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等费用):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学费共计人民币75,000元;工商管理(MBA):学费共计人民币108,000元;公共管理:学费共计人民币57,000元;金融、国际商务、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78,000元;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0元;心理健康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72,000元。(二)住宿费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8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三)奖助学金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1)提高国家助学金,从6000元/年提高到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4)在原先“好日子奖学金”等的基础上,新设“腾迅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6)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7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17级)》。(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十一、毕业证与学位证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十二、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755-26534925传真:0755-26534925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十三、其他事项(一)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二)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四)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将设在西丽校区,其他学院设在后海校区。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深圳大学代码:10590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大研招。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zsb.szu.edu.cn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办公楼433室邮政编码:518060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 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9-14 点击:1648
    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简章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深圳大学简介>>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完成学业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须提供省级自考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并于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除周末授课班外,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详见《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形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形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周末授课)。    三、在职学习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教育硕士,详见《深圳大学2016年在职学习硕士(双证班)招生信息》。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仅应届生):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五、准考证打印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8:30-14:30)。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报考深圳大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初试地点:深圳大学。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外)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八、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一)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九、录取类别及就业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定向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以在职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学费共计人民币75,000元;    工商管理(MBA):学费共计人民币108,000元(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费用);    公共管理:学费共计人民币57,000元(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费用);    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    国际商务:学费共计人民币52,000元;    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62,000元;    教育硕士:学费共计人民币26,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1000-1500元/人/年。在职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校内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    (2)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3)新设学术创新奖,对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进行重奖;新设境外学习奖学金,鼓励研究生到境外学习交流,提升国际竞争力;    (4)在原先“好日子奖学金”等的基础上,新设“腾迅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6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5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社会(企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8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16级)》。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    十一、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二、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十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二)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大研招。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zsb.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办公楼441室    邮政编码:518060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 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9-14 点击:864
    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简章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深圳大学简介>>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完成学业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须提供省级自考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并于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部分专业(领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形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形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周末授课)。三、在职学习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项目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教育硕士,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在职学习硕士(双证班)招生信息》。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28日(应届生),10月10-31日(所有考生)。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除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考生外)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报考深圳大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3)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五、准考证打印   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6小时科目安排在29日)。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报考深圳大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初试地点:广州暨南大学。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外)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八、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一)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九、录取类别及就业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定向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在职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学费共计人民币75,000元。   社会工作:学费共计人民币40,000元。   项目管理:学费共计人民币44,800元。   工商管理(MBA):学费共计人民币108,000元(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费用)。   公共管理:学费共计人民币57,000元(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费用)。   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   国际商务:学费共计人民币52,000元。   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62,000元。   教育硕士:学费共计人民币26,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1000-1500元/人/年。在职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1)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校内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2)新设学术创新奖,对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进行重奖;新设境外学习奖学金,鼓励研究生到境外学习交流,提升国际竞争力;(3)在原先“好日子奖学金”等的基础上,新设“腾迅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4)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5)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5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5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社会(企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8万元。   定向生及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周末授课班)奖助的标准及评选办法以相关招生简章及学校或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2015)》。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十一、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十二、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十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二)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特别提示:   深圳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硕博连读联合培养项目:   2013年6月,深圳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签署了硕博连读研究生合作培养协议。正式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凡符合浸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基本要求者(具体要求可访问浸大研究生院网站)可提出申请,经我校推荐后由浸大遴选为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完成第二年硕士课程后,我校再推荐学业成绩及研究能力优秀者参加浸大博士候选人资格遴选,通过遴选后为联合培养博士生。首批接受遴选的学科(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化学,各学科(专业)招收名额见《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访问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硕士招生版块,咨询电话:0755-26160142。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公共微信号:深大研招。   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413室   邮政编码:518060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 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9-14 点击:434
    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简章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深圳大学简介>>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考核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须交验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注意:部分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否则将取消该年度报考资格。具体专业请参阅《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中,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已有相关备注,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已列出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2门笔试科目)。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注意:部分专业学位硕士招生类别(领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否则将取消该年度报考资格。具体信息请参阅《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中,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类别(领域)已有相关备注,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已列出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2门笔试科目)。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习形式及学制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实际接收人数将于10月20日左右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招生专业按照培养目标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2-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提供住宿。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形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即周末授课),周末授课专业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在职学习(双证)的招生类别(领域)   我校提供“在职学习”的全部为专业学位招生类别(领域),分别是035102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85239项目管理(MPM)、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085212软件工程(MSE)、025100金融(MF)、025400国际商务(MIB)、125300会计(MPAcc)、0451教育(Ed.M),点击可查阅上述各领域的详细招生信息。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预报名仅限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报名成功则视为有效):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同统考生,并与统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其他考生(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考生外)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报考志愿是否为深圳大学从深圳市现有的两个报考点中确定一个:   ①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代码为4411)   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只接收第一报考志愿为非深圳大学的考生。   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3009号(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一楼),Tel:(0755)82882838,83328652。   ②深圳大学(报考点代码为4427)   深圳大学报考点:只接收第一报考志愿为深圳大学的考生,以及初试科目有考试时间3小时以上的绘图考试的考生。   深圳大学报考点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3室,Tel:0755-26536177。   (3)报考深圳大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深圳大学。考试地点为广州暨南大学 。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指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安排。深圳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427)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地点:深圳大学师范学院B座底层。   2.现场确认程序:以各考点公布为准。   深圳大学考点现场确认的详细流程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大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关注,现将流程简介如下: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方式和缴费金额另行通知,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本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8:30-14:30)。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报考深圳大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的考生初试地点待公布。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设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设置详见《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生初试自命题考试大纲》。各考试科目均根据考试大纲和对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b.szu.edu.cn/)查询。   七、复试(推免生复试请查阅于复试前公布的《关于深圳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3.复试时,我校各招生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英语测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6.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7.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八、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一)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类别及就业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但不享受学校的基本奖学金待遇。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在学期间享受基本奖学金待遇(在职学习的硕士生除外)。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暂定)   (一)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凡被深圳大学正式录取的201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缴纳8000元/年的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职学习)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依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详细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二)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累计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总额可达5万以上。   1.基本奖助学金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定向及在职学习硕士生除外,下同),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可100%获得基本奖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其中:约15%的学生可获得一等奖助学金,奖助标准为16000元/年;约35%的学生可获得的二等奖助学金,奖助标准为12000元/年;其余学生可获得三等奖助学金,奖助标准为8000元/年。基本奖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985、211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经学校认定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均可获得一等奖助学金。二、三等奖助学金由招生学院(专业)在录取时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科研成果、培养潜力等综合考虑确定。   被录取学生的基本奖助学金等级一经确定,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将基本保持不变。但学校将根据入学之后的学业成绩、是否违纪、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微调,提升或降低等级。   2.其他奖助学金体系   除以上基本奖助学金外,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还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公共服务奖、社会奖学金等多个奖项。   我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全校现设研究生三助岗位200个,岗位酬金8000元/岗/年,分10个月发放,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学校积极落实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设有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3.其他特别奖励   凡被录取为专业学位在职学习(双证)的推免生,可获得10000元的一次性特别奖励,但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   十一、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二、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十三、其他事项   (一)凡任选考试科目,考生必须在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注明所选科目,否则由我校指定。   (二)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三)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特别提示:   2014年6月,深圳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达成了联合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协议。正式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符合浸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基本要求者(具体要求可访问浸大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kbu.edu.hk/en/prospective/rpg/intro/)可提出申请,经我校推荐后由浸大遴选为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完成第二年硕士课程后,我校再推荐学业成绩及研究能力优秀者参加浸大博士候选人资格遴选,通过遴选后为联合培养博士生。   首批接受遴选的学科(专业)有:数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化学,各学科(专业)招收名额见《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访问https://zsb.szu.edu.cn/zss.html)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0755)26536177   网址:https://zsb.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3室   邮政编码:518060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 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9-14 点击:8192
    招生专业介绍||招生专业目录||历年录取情况统计及真题下载||接收推荐免试办法||常见问题回答||专业目录pdf下载||MBA、MPA、MPM、MF、MPAcc、MIB、Ed.M、MSE招生信息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深圳大学简介>>一、报考条件(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相关规定。(二)报名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须交验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注意:少部分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专业请参阅《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中,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已有相关备注,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已列出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2门笔试科目)。(三)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注意:少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类别(领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信息请参阅《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中,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类别[领域]已有相关备注,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已列出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2门笔试科目)。二、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实际接收人数将于10月20日前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1.考生可于2012年9月上中旬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2.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12年9月26-9月29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预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预报名成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须在10月份重复报名。3.所有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推荐免试生须在2012年10月25日前通过接收单位的复试,并在网报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4.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若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资格线,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7.报考点选择(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其他考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外)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报考志愿是否为深圳大学从深圳市现有的两个报考点中确定一个:①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代码为4411)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只接收第一报考志愿为非深圳大学的考生。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3009号(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一楼),Tel:(0755)82882838,83328652。②深圳大学(报考点代码为4427)深圳大学报考点:只接收第一报考志愿为深圳大学的考生,以及初试科目有考试时间3小时以上的绘图考试的考生。深圳大学报考点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3室,Tel:0755-26536177。(3)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报考深圳大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在深圳大学(代码为4427),在深圳大学报考点进行照相、确认报考信息及缴费,初试地点:广州大学。(二)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2.深圳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427)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地址:深圳大学师范学院B座底层。其它报考点具体安排以各报考点公布信息为准。3.考生现场确认所持资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加盖有效注册章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将姓名和网上报名编号提前写在空白纸上),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4.报考点按规定现场确认时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5.考生按报考点的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凡报考点选择深圳大学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领取《缴款通知书》进行缴费(先确认,后缴费)。缴费金额为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每生200元、推免生160元,其他考生每生每科40元。四、准考证发放我校研招办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五、初试时间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8:30-14:30)。六、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报考深圳大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广州大学。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七、考试办法(一)初试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1.初试考试科目请参阅《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除考试大纲中注明考6小时的科目外,其余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3.各考试科目均根据考试大纲和对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4.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b.szu.edu.cn/)查询。(二)复试(推免生复试请查阅于复试前公布的《关于深圳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复试由我校各招生院(部)负责具体实施。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3.复试时,我校各招生院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4.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6.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7.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八、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与非定向硕士生录取原则相同。(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一)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三)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九、招生类别与在校待遇(一)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四种:非定向研究生(简称非定向生)、定向培养研究生(简称定向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自筹经费研究生(简称自筹生)。(二)定向生免交学费,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委培生的学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其他规定均与定向生相同。(三)凡被深圳大学正式录取的201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委培生和自筹生除外),全部免交学费。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每人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500元的普通奖学金。(四)凡被深圳大学正式录取的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脱产学习的,须缴纳8000元/年的学费(在职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收费方式及在校待遇请参阅相关专业公布的招生信息)。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每人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500元的普通奖学金(定向生、委培生、在职学习硕士生不享受普通奖学金)。(五)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可参评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在职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可参评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奖。(六)我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提高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和收入,受聘研究生按劳领取酬金。(七)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将获得奖学金10000元。十、学制及学习形式学制为二年制和三年制两种(各专业具体学制请参阅《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形式。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职学习的专业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软件工程)、国际商务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具体招生规定请参阅相关专业的招生信息。十一、就业(一)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二)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十二、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755-26534925传真:0755-26534925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十三、其他事项(一)凡任选考试科目,考生必须在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注明所选科目,否则由我校指定。(二)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三)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本校不承担责任。(四)应届本科生入学报到时须查验本科学历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委培和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均需签订考生与我校及委托或定向单位三方共同遵守的协议书。(六)有关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软件工程)、国际商务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在职学习专业的招生信息,请查阅:《深圳大学2013年MBA、MPA、MPM、MF、MPAcc、MIB、Ed.M、MSE招生信息》(七)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军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上述考生复试报考资格复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深圳大学代码:10590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0755)26536177,网址:https://zsb.szu.edu.cn/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3室邮政编码:518060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更新时间:2012年9月28日,修改内容:初试缴费金额。)
  • 2017年深圳大学949综合日语考试大纲 时间:2016-08-17 点击:131
    命题学院/部门(盖章):外国语学院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949综合日语     一、考试基本要求 考试宗旨:检验考生词汇、句型、语法、阅读理解等方面日语综合运用能力。 考试要求:  1.能看懂日语书刊报纸上的日语文章,对其字面意义与深层意义均能做出正确理解;既能辨别出文中的事实与细节,又能概括出全文主旨;  2.能分析文章的思想观点、篇章结构、写作目的、语言特色,并就此作出自己的评价;  3.能够根据上下文用适当的词语解释较难的词语,且用自己的语言解释文章中的长句和难句;  二、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涵盖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日语1-8》的主要知识,兼及时事、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日文报刊或相关网站部分内容。 考试形式:采用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相结合、单项技能测试与综合技能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试基本题型 1.词汇:35分。要求考生掌握一定程度的日语汉字和读法,对词语做出正确解释和判断。  2.语法与应用:50分。要求考生熟悉语法、句型,能熟练运用。题型包括语法纠错,语法填空或选择等。 3. 阅读理解:50分。4-5篇阅读文章,要求考生根据文章内容,判断或选择提出的问题,或进行篇章分析。 4. 日本社会文化知识题:15分。要求考生了解日本社会文化历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判断或选择提出的问题。 5.答题要求:全部答案要求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 2017年深圳大学947专业设计二考试大纲 时间:2016-08-16 点击:194
    命题学院/部门(盖章):艺术设计学院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947专业设计二     一、考试基本要求 本考试要求艺术设计学工业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影视动画考生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专业基础设计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1.专业理解能力 2.专业表达能力 三、考试基本题型 命题设计  
  • 2017年深大945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或生物医学材料基 时间:2016-08-16 点击:335
    从两个科目(数字电子技术或者生物医学材料)中任选一个科目。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考试大纲 分值:150分 考试的基本要求 本考试大纲适用于报考深圳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是为招收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硕士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功能的水平考试。它的主要目的是测试考生对数字电子技术各项内容的掌握程度。要求考生熟悉数字电路技术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数字电路的基本分析和设计方法, 具有较强的数字逻辑推理、分析和设计能力。 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逻辑代数基础 重点掌握逻辑代数的表达方式及其基本运算规律。 逻辑代数的基本定律和基本运算规律。 逻辑函数的各种表达方式。 利用逻辑代数和卡诺图对逻辑函数进行化简。 组合逻辑电路 重点掌握组合逻辑电路的分析和设计原理。 组合逻辑电路分析和设计方法。 组合逻辑电路中的竞争-冒险及其消除。 数字集成电路的输入输出特性 常用组合逻辑电路及MSI组合电路模块的应用 掌握若干常用组合逻辑电路及MSI组合电路模块的功能及应用,包括编码器、译码器、加法器、比较器、数据选择器和数据分配器等。 组合逻辑的定义。 组合电路的分析方法和设计方法。 常用组合逻辑电路:编码器、译码器、数据选择器与分配器、全加器、加法器、数值比较器。 时序逻辑电路 同步时序电路是时序电路的主要组成部分。本部分内容包括了对于时序电路的一般描述方法和状态化简方法,重点在于同步时序电路的分析和设计。要求掌握同步时序电路的基本设计过程。首先介绍时序逻辑电路的基本结构和特点,触发器的电路结构和动作特点、触发器的逻辑功能和分类以及不同逻辑功能触发器间的转换,然后讲述了时序逻辑电路的分析方法和设计方法。 触发器的基本类型及其状态的描写。 触发器的转换。 触发器的简单应用。 时序逻辑的定义。 时序电路的描述与分析方法、分析步骤、分析工具(状态表、状态图、时序图)。 同步时序电路的设计。 异步时序电路的设计。 常用时序逻辑电路及MSI时序电路模块的应用 掌握常用时序电路,尤其是计数器、寄存器和移位寄存器型计数器的组成及工作原理,同时介绍了它们的典型MSI模块及应用。 计数器。 寄存器。 移位寄存器型计数器。 数/模和模/数转换 掌握数/模和模/数的基本原理和常见典型电路,熟悉评估数/模和模/数的主要技术指标:分辨率、转换精度等。 D/A转换器。 A/D转换器。 D/A、A/D转换器的主要技术指标。 考试基本题型 主要题型可能有:函数化简题、卡诺图化简题、组合逻辑设计题、时序逻辑分析题、时序逻辑设计题、计数器数制分析题、A/D与D/A转换计算题等。试卷满分为150分。 生物医学材料基础-考试大纲 分值:150分 1、考试基本要求     本考试大纲适用于报考深圳大学纳米医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生物医学材料》部分是为招收生物纳米医学方向硕士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功能的水平考试。 它的主要目的是测试考生对生物材料各项内容的掌握程度。要求考生熟悉生物材料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生物材料合成和表征方法以及相关的应用, 具有较强的化学设计、材料的结构与功能关系的分析能力。 2、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重点掌握生物医学材料的概念、分类以及在医学领域的相关应用方面的知识。 1)生物医学材料的概念、分类等基本内容 2)重点掌握生物材料的生物相容性的概念和基本知识 3)生物金属材料:生物惰性的概念、生物金属材料的优缺点及在骨科方面的应用的基本知识 4)生物高分子材料:合成高分子材料的一般合成方法以及表征手段 5)生物高分子材料:常见的几种生物天然高分子材料(包括聚多糖、聚酰胺等)的一般结构和性能基本知识 6)生物无机材料:包括仿生的羟基磷灰石的结构以及性能、生物活性的概念 7)生物纳米材料:纳米材料的概念以及普通的制备方法和表征手段 8)生物可降解材料的概念及常见的几种降解方式 9)生物医学材料与组织的界面问题:一般的概念和基本知识 10)组织工程与再生医学的概念以及三维多孔支架、干细胞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11)纳米药物递送的概念、以及几种常见的药物递送方式(缓释、靶向以及内/外源响应的药物递送系统等)的概念和基本知识 12)纳米材料在肿瘤的诊断以及治疗方面的一些概念和应用知识(包括成像造影剂、肿瘤的靶向治疗等) 3、考试基本题型 主要题型可能有:有关生物高分子材料、生物无机材料、生物纳米材料等相关的概念选择题、判断题。有关生物纳米材料合成与检测分析方面的选择题、有关材料的结构与性能的关系的分析题和问答题等。《生物医学材料》的分值为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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